联系电话

0531-81211057

财务服务

首页  >  新闻资讯   >   企业咨询   >   个体工商户要记账报税吗?记住这几点否则罚款比税多!

个体工商户要记账报税吗?记住这几点否则罚款比税多!

        个体工商户是什么意思?我想在大家的认知里,个体工商户不外乎就是街边的小饭馆、水果店、快餐店、面包甜品店等等。严格意义来说凡是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属于个体工商户。

        相对于企业主,个体户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为什么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呢?很简单,他们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为此,有些人就认为个体工商户不用记账缴税了。如果有这种想法,那就大错特错了!

        下面源沅财管来给你讲解下关于个体工商户的专业知识吧!赶紧记起来,别等被罚款了才后悔莫及。

        一、个体工商户在平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一般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也有,不多),并且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要注意下:不需要交税并不等于不需要申报哦!

        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税金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二、个体工商户税费的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

        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

        针对个体工商户,建议你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个税核定情况。

        1、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2、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查账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注意注意: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体、农村合作社、农场都属于免税行业,都可以提供发票,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不要为一时的节约成本、或怕麻烦而到无法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或不索取发票,从而放任白条收入入账,导致最后付出更高代价,开具发票是义务,索取发票是权益。

        如果个体户不记账不报税,小心罚款比税多!

        一、很多人认为个体户可以不记账!

        个体户老板们不要再做了甩手掌柜了,政策明确规定了个体工商户都要建账报税!根据《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这两条法规清楚明白的说明了:领取了营业执照在15天内,不管经不经营,开不开票,都要设置账簿,都必须要记账,都要报税!否则,如果不记账也不报税,并且还超过6个月都未经营的,将被列入非正常用户!6个月后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

        二、很多人认为个体户工商部门不会抽查!

        源沅很明确的告诉你,当然不是!

        不仅会被查,而且还会被严查!因为不少个体户办了营业执照后,在两证整合之前,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办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是发生变更后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或是因为经营期间的卫生、环境、消防等问题没有做好维护,存有风险或被周边住户举报。

        三、很多人认为个体户就可以随意用私人账户收款!

        有的个体户老板因为生意规模小,就会利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方式入账,但实际上这种行为也属于偷税漏税!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财务服务传 真:0531-81211057
  • 财务服务QQ:2853656822
  • 财务服务电 话:0531-81211055 81211056 81211057
  • 财务服务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5-5-19层
财务服务

扫一扫

官方公众号

Copright© 2019 简单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 鲁ICP备1903134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