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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一直工作了几十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该怎么办?

        在工作单位一直工作了几十年时间,但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呢?这可能是很多职场人士所遇到的一些通病,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说确实是属于屡见不鲜的,但也不是并非完全不能克服。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主体,用工单位是不是根据全日制化在用工,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因为它牵涉到,你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所保护的范畴之内。

        一般情况下认定全日制的用工形式通常是按照工作时长来认定,比如说你每天的工作时长超过了4个小时以上,而每周的工作时长超过了24个小时以上,那么这样的话,只要连续一个月就属于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就应当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且正常的去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很显然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缴纳社保,也相同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可以依据这个向公司提出异议,并且要求公司来进行正常的社保补缴。

        那么如何证明你的工作时长呢?一般就是根据考勤来证明,现在很多工作单位都是电子化考勤,通过电子考勤就可以确定你的工作时长,只要能够证明你在一家单位工作时长达到每日4个小时以上,每周24个小时以上,并且连续一个月以上都是这样工作的,那么就能够认定,你是属于全日制劳动者,就应当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但作为员工来讲,他可能调取这样的证据,或者说认定自己的劳动合同关系还确实是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要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举报受理,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调查,那么取证方面就相对来讲容易的多。但是在此之前,我认为应该首先和工作单位协商来解决这个事情,毕竟你工作几十年看看能不能够,可能通过工作单位来补交这笔费用,当然你个人的这一部分可以自主承担,如果工作单位欣然同意,那么就没有必要再去申请劳动监察了。

        但是在工作单位完全拒绝的前提下,我认为申请劳动监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件事情,因为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核实你的考勤工作时长,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那么都会依法勒令工作单位正常的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且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来进行社保的补交,这对于个人来说其实是非常的重要。所以说如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按照这样的流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自己确实是临时性的用工,每天的工作时长不固定,每周的工作时长也不固定,更何况也达不到连续一个月以上的要求。对于这样的话,那么就很难认定是全日制的劳动者那么作为临时性的用工,只能够放弃通过工作单位来缴纳社保,当然我们个人是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自主缴纳养老保险,这样的话将来也能够正常去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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