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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办理退休,如果无法提供人事档案,该怎么办?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如果没有办法提供人事档案,该怎么办呢?还能不能够正常办理退休呢?一般情况下办理退休确实要提供个人档案,但是对于个别人群来说是无需提供个人档案,比如说作为自由职业者,他从一开始建立自己的养老保险,一直到退休为止都是属于自由职业者,是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本身就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自然而然也就无需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了。

        还有一些人员,就是从民营企业单位和私营企业单位退休的人员。一开始从自己大学毕业就是从事民营企业单位的工作,一直到退休也都是从民营企业单位退休的,这种情况下你只要通过工作单位申请,那么一般都不需要提供人事档案,因为民营企业本身他不会托管人事档案,而且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也不会代为去保管人事档案的,所以办理退休的过程中,人社部门一般是不需要去审核档案的。

        但是在档案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可能很多人不明白,就是我们要确定法定退休年龄,其实是要通过个人档案来确定的。还有就是认定视同公民的人群,也是通过个人档案来认定的,但如果说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没有问题,就是你的身份证户口本没有任何的改变。而且你的社保的初始参保年限也是和自己身份证户口本的年龄是完全一致的,那么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认定你的法定退休年龄都可以顺利的去退休。

        但是如果作为下岗职工相对就有些特殊了,因为很多下岗职工,他都是原来的国营企业单位下岗,那么这种情况下,它实际上是有人事档案的,但只不过有些职工不重视自己的个人人事档案,最终导致原单位破产。以后自己把档案拿在手里,然后又丢失了最终办理退休的过程中无法提供档案。这样的后果确实是难以预料的,一般情况下退休是肯定能办理,但如果说你有特殊工龄或者说是有视同工龄。那么是很难认定的,对于个人来说可能也许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所以作为下岗职工来说,如果你没有实现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就业,其实我们个人档案是不可以拿在自己手里的,一般是要托管在有资质的机构里面去,比如说你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那么通过这样的机构来进行托管就没有任何问题了,而且在托管的过程中也都是完全免费的,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就能够正常的去调取,就能够正常的去通过人社局来调阅档案,办理退休。所以说托管个人档案对于一个下岗职工来说,相对来讲还是非常的重要,因为下岗职工本身是由国有企业单位的从业经历,所以他跟一些灵活就业者还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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